德國內容大聯盟對於社民黨(SPD)、基社黨(CSU)、基民黨(CDU)三方達成協議所簽署的跨黨派聯盟合約給予的評價是:「這對鞏固國家文化與創新經濟是一個好的開始」。新執政聯盟應當儘快從實質面上做事,好比,就從改革著作權法著手。」
由基民黨、基社黨、社民黨派各主席達成簽署的這份跨黨派聯盟協議,其所發佈的公關訊息所言,這從德國內容大聯盟(DCA)角度來看,這份協議是對國家文化與創新經濟利益更為重視的一種積極預示之外,這份協議還在它的積極面作出進一步說明:「這些包括著作權法的相關改革計劃;有效保護著作權人,創意人及其合作夥伴不受違法侵權;保障溝通機會平等;穩固數位內容在搜尋器可以被人找得到」。
對此,德國內容大聯盟連繫人尤根.德茲(Jürgen Doetz,VRRT)表示:「創意的成果與智慧財產權應該用來鞏固社會的價值,我們對於跨黨聯盟的合作夥伴對於這是什麼價值有所清楚認知而感到高興」。「跨黨派聯盟協議合約所承諾的事項,現在必須要採取行動。在過去這段選舉期間,我們非常遺憾地知道,跨黨派聯盟協議在,紙本合約,內所達成的事項,不僅是非常地具有耐性,並且沒有收入保障。」
德國內容大聯盟呼籲跨黨派聯盟人士,在黨派內部表決通過後的事項,就得從它的實質工作儘快開始著手進行。這個基本前題,就是創造出有具有意義的政治與組織結構。跨黨派聯盟協議所具有的意義還不僅只於此,更多意義在於:網絡策略的本身,有權將跨黨任務為所有黨派下的各部門劃出座標,而致力跨任務的網絡部長在連繫獨立職屬範圍的所屬部門、或在準備跨黨派任務的執行階段,就要常常不斷地有所建言。內容政策處在數位時代,內容就是主管責屬之事。德茲表示:「著作權法的相關事宜處在後續的靜止狀態,德國文化與創新經濟從全球競爭的整體角度來看時,這種狀態也並非是個選項」。
德國內容大聯盟(DCA)是由德國公共廣播聯盟(ARD),德國報紙發行人聯盟總協會(BDZV),德國出版書商協會(Börsenverein),音樂界聯盟總協會(BVMI),音樂演出與商業複制權社團(GEMA),德國電影與電視製作人總協會(Produzentenallianz),影片高層經濟組織(SPIO),德國編劇作家協會(VDD),德國雜誌發行人協會(VDZ),私有廣播與電視媒體協會(VPRT),以及德國電視二台(ZDF)。德國內容大聯盟關切的中心議題,尤其在於政治與社會大眾對於媒體內容的真實價值有所覺察的敏感度,加強保護著作權人,及其著作成果。
德國內容大聯盟 ─ 以,內容有它更多的價值,為標題 ─ 向德國聯邦新政府提出要求聲明書。有意詳細閱讀相關內文的網友,請連結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