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艾爾福市國家檢察官在著手偵辦的學校教課書採購案,疑似是一起牽聯甚廣的賄賂案。為了促使父母訂購教課書,在圖林根市,至少有400間學校與學校推廣社團是從兩家圖書宅配公司收到捐款,至於這筆捐款金額的多寡,則與學校採購書量有關。德國出版書商協會專屬律師克里思提安.思龐安(Christian Sprang)以法律觀點就非一般正常購書程序所造成的惱人過程提出以下解讀:
您對艾爾福市採購教課書事件所造成惱人過程是怎麼評論?
圖林根市學校採購書籍案,這涉及到法律刑事訴訟程序,而這是由國家檢察官所著手偵辦的案子,德國出版書商(以下簡稱:協會)是不會介入的。至於,是否國家檢察官會針對起訴人(原告)展開調查,就採購書籍的現有條件對涉案書商提出判述,甚至是將學校主管,教師,以及學校推廣社團責屬單位也一併連帶列入偵查對象。我們協會在缺乏透徹瞭解時,是不會表達立場。
反過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協會,和身為採購書籍所要承擔的捐款,退還訂書保證金,以及以收取佣金,作為遵行統一書價法書籍的採購,當作是相對回報的統一書價法託管人,常常被人歸為是抵觸統一書價法。舉凡參與採購書籍這種體系的每一位書商,況且這體系適行範圍並非僅侷限在圖林根市,而是德國聯邦的所有區域,這對過去就已經瞭解的、或是還必須對此有所認知的書商,對於自身從事採購書籍商業行為因此要踩在合乎法律的土地上。那麼,我們就開誠佈公的說,退還訂書保證金的意義,也就是來自於它的本身,相較合法競爭者,創造出一種競爭優勢的主導地位,而這是透過違背法律來達成。
為什麼協會無法從實務上成功杜絕,或至少是防堵採購賄賂案的發生?倘若人們在圖林根市看到這種群體現象,那麼協會的法律部門不是早就該把這些案例公諸於世?這是不是因為在協會旗下的企業會員當中,過去也曾有過行賄的書商,而因此不想採取制止措施?
首先,統一書價法自從2002年生效以來,協會為促使旗下企業會員對遵奉的統一書價法條文有所瞭解,於是展開全面知惠會員行動;不過,協會所知惠的對象也包括:有興趣瞭解統一書價法的第三方與公共大眾。也因此,這些對象也和協會會員ㄧ樣,對禁止退還訂書保證金的法律規範要有所瞭解的。為此,我們甚至是針對採購學校教課書議題發行一份大型解說刊物,提供他們瞭解最新發展進度訊息。這份刊物的發行對象,相關議題尤其是為那些在學校就職人士所編訂,並且為文討論到各類主題,這些都是我們聯邦協會持續進行的永續談話,而這也含概到,我們協會是與國家文化部與教育部保持一致行動。
為了深入調查違背統一書價法事證,協會法務部門與統一書價法託管人展開共同合作,涉案違法者,不論其社經地位高低,是透過警告方式作出前後一致懲戒,這也就是說,在必要情況下,法務部也會透過法院將違反統一書價法者作出假處份。這樣的處份適用在過去,當然現在也是如此。統一書價法所不允許的退還訂書保證金,銷售佣金、或捐款,我們會將這類行為公佈出來。違背統一書價法者,必須接受民法處份,而這問題的關鍵就出在證據。我們若是報導某位書商與顧客談話,學校的推廣社團就會把學校採購教課書訂單引導到競爭者一方,可惜的是,這還不足以對這名競爭者採取具有成本義務的律師警告信函。我們更需要的是,法院能出示有力證據,而這份證據是對那些是在非法報銷退還訂書保證金的事實真相提出證明。我們若是無法提交出這樣的證明,我們就得雙手受縛,因為我們對於有爭議的案子,法院勢必得提出違背法律證明。有爭議的法案,因為有某位國家檢察官的出面偵辦,這在查證合法實證時,顯然會容易的些。他可以澄清案情的事實,這就好比在圖林根市所看到的案例,檢察官可以進入涉案人等的屋內搜證,由國家檢察官所搜查到的一切證據,是我們協會在有所疑慮下不便做到的事。
懲處違背統ㄧ書價法者會碰上的第二個問題,而這是亞馬遜為我們帶來的。亞馬遜提供的,也就是 ─ 偏離他多年以來在從事的實務 ─ 幾年前,亞馬遜就開始將退還訂書保證金作業方式完全公開,也將學校推廣社團列入在亞馬遜所謂的聯盟計劃內。於是協會對亞馬遜提出控告,這就演變成曠費數月之久的法律訴訟程序,我們期待,法院很快就能在我們協會所理解的,是合乎統一書價法的情況來提出最後的澄清。對於相同法律問題,要採取平行訴訟程序去控告別位書商,只要這場示範訴訟程序尚未獲得法律判決,這麼做是毫無意義。
這難道不是說,艾爾福市的那位國家檢查官就不該在抵制亞馬遜也要展開調查?
您提的這個問題就是我們目前積極在做的事。至目前為止,我們在處理退還訂書保證金機制議題,這符合我們身為主管的份內職責,而這是合乎目前統一書價法與市場競爭。透過艾爾福市國家檢查官的調查,這項議題現在卻獲得一種完全新型,且擴展為一個維次面向,這個面向指的是,參與退還訂書保證金機制要擔的刑事責任議題。顯然,艾爾福市該位國家檢查官是讓自己專注在一件案子上,而這本身就是圖林根市犯下行賄案的重點所在。於是,我們才剛作出檢視,是否要讓慕尼黑國家檢查官在這樣的前後因果關連下,也對亞馬遜舉發一張懲處通知。由於事實真相就會自行作出區分,亞馬遜是做了什麼樣的事,無法讓人辨示的是,圖林根市目前受到波及的兩家圖書宅配公司的行為。
亞馬遜與別家公司直接就在書商的眼前接到學校這類的常規訂單。那麼,若是在地書商自己也想提供退還訂書保證金機制,這為的是讓地方書店把迫切想要接到的學校訂單穩定下來?那麼,到底在地書商還可不可以責怪亞馬遜等?
因學校訂單而發出的責怪之言,這對圖林根市的教課書供應商、或許亞馬遜也包括在內,也許會帶來不同強度的影響,而這會比在地小型書商來的強;在地的小型書商為了接獲鄰近幼稚園的訂書單,而這就得要承擔該園所期盼的,奉獻一個新型的幼童攀爬設備的捐款。不過,這到了後來還是無法減輕小型書商的負擔。任何不去遵守統一書價法的書商,到了後來就得要承擔自己行為後果。一般而言,協會是會協助那些遭遇困境的顧客,這些顧客會詢問到捐款、退還訂書保證金相關的事,他們會用淺白易懂的文宣來表達,有些的個別案例也是會用得體的書信寄到法務部門,期待能夠獲得後續處理。
圖林根市學校採購教課書籍是呈現出這種連貫性時,對此,協會是會採取某些措施來改善這過程嗎?
現在重要的是,協會,與文化部與教育部當局在展開談話,協會各邦分會是無所不在地在持續不斷進行意見交流。我們並非僅與圖林根市進行談話,而是德國全國聯邦需要由學校主管,教師,以及學校推廣社團的責屬單位對採購作業上的困難提出更有效率的解釋。這方面,我們協會同時採取積極的行動,這個解決方式並不是在整個歐盟區域公開貼出學校教材的招標告示,而是只在敏感範圍區,地方上採購教課書籍時是用統一書價法在運行 ─ 最好的方式是 ─ 學校與家長是自行編列預算。基本上,我以法律觀點來審視採購書籍的整體過程時,看到不錯的機會,而這是在喚醒圖書業,卻也是在搖醒學校的責屬單位把失序的世界拉到正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