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6

V & Q在網站平台為《流鶯最美的漫步道路》募集律師費

V & Q出版發行人萊福.葛伊努司:打官司是件相當累人的事

獨立出版社Voland & Quist(V & Q)被Droemer Knaur(DK)一狀告上法院,指稱V & Q社一本名為《流鶯最美的漫步道路》(作者:Julius Fischer )侵佔DK《流鶯》(作者:Iny Lorentz夫婦)的書標使用權。身為V & Q出版發行人萊福.葛伊努司(Leif Greinus)覺得自己沒有理虧。那他是怎麼看尤立斯.費雪(Julius Fischer) 的這本諷刺短篇小說選,以及V & Q因這書所引起的官司?他會怎麼打這場損人心力的官司?這位出版發行人在接受德國出版書商週刊採訪時,透露自己的看法。

自從您在Startnext群眾募集平台上為《流鶯最美的漫步道路》募集律師費而展開行動,至今已獲得215位贊助者支助7,500歐元,每一位平均贊助35歐元。至目前為止,募集時間剩不到20天,而您還得募到剩下的4,500歐元。您對達到這筆募款目標,是有多麼樂觀?
非常樂觀。在一開始時,我們必須先找到100位粉絲,究竟說來,這為的是募到這本小說的律師費。這本來有30天的募集時間 ─ 而我們只花了一小時就找到了,接著這書就走上募資階段,在兩個小時內,我們幾乎就募到四分之一的款項。我自然讓我相信,我們也能順利募到剩餘資金。

贊助的錢越多,我們就會按出資多寡來致達V & Q感謝之意,好比,出資人與V & Q出版小組成員共進晚餐,或與該小說作者尤立斯.費雪一同參與客廳朗誦會。您怎麼會有這麼不尋常的點子,想到要用群眾出資方式來籌募這筆律師費。
這主意是我們和V & Q共同出版發行人賽巴斯提安.沃特(Sebastian Wolter)共進午餐時,靈機一動的點子,而且我們還認為,我們在感謝贊助人出資的行動上,是尤其看在他的個人關係上。就因這樣,舉例來說,這若也包括,贊助人要與尤立斯.費雪漫遊在薩克森施魏茨縣的話,就某種程度來看,這也未免太過強人所難。

在募資平台上出資30歐元的人,就能獲得ㄧ本有替代書名的《XXXXXXXXX最美的漫步道路》的簽署本;出資50歐元的人,我們甚至會在新版書上提到這些人的名字;至於那些出到要讓人咋舌的好野人,我們就會在該本小說出新版時,為文公開他/她為小說版本作出貢獻的明顯價值。對此,您要不要說明一下?
我把在募資平台上的出資贊助人作不同程度的安排,這當然與《流鶯最美的漫步道路》剛絕版是脫離不了關係。以目前而言,這本諷刺小說還沒到要出版的地步。這本小說目前是處在官司纏身的時候,亞馬遜也把這書封鎖了。在簽署時,把瘋狂的替代書名寫入書裡的主意,這是尤立斯.費雪上次來到出版社所想出的點子。那時,他在簽署時,在僅有兩個鐘頭裡就要想出替代書名,這就有夠好玩的了。

杜賽道夫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您在售完該本小說後,小說標題不得再以“流鶯”名義對外流通。您現在還是可以選用任何一個新書標題,免得讓自己受氣,那麼,為什麼你還要去打官司啊?
我們的看法是:我們使用《流鶯最美的漫步道路》是站得住腳的。我們並非貪人便宜之徒,要從英.勞倫茲夫婦(Iny Lorentz)的賣座小說《流鶯》趁機卡油 ─ 我們爭的是表達藝術的自由。照杜賽道夫地方法院的判決理由來看,品牌權是凌駕在藝術自由之上,在這個特殊案例裡,我們之所以要走法律途徑來表達我們的諷刺之意。法院的判決理由,我們並不想這麼接受,我們知道,別家出版社的多位同業對這判決,也同樣帶著相當批判的眼光在看,因為這項判決理由幾乎不近情理。何況,我們在財務上也是有興趣的:我們若是打贏了官司,出版這本小說的相關成本就被歸還。我們相信,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會看到我們的觀點:我們就能從零比零的底線上,從官司中翻身。我們若是打贏了官司,就會從群眾募集平台募集到的錢捐給位在Rheinsberg的庫爾特.圖霍夫斯基紀念館(Kurt-Tucholsky)。

是圖霍夫斯基紀念館嗎?這是不是就衝著圖霍夫斯曾說過的ㄧ句流傳名言:「什麼事是我能諷刺的呢?什麼都能嗎」?
圖霍夫斯基仍在世時,曾是一位偉大的諷刺評論員。可惜,那座紀念館除了不是不必為錢擔心外,是什麼都有了。我去年造訪過他的紀念館,而且認為,該館若有相當的預算,在辦展時就能辦的更活靈活現。

看法上的爭議,好比這場官司,這對一家獨立出版社的工作同事而言,常常也是一場精神虐待。您會怎麼收場?這場書標爭議可延燒好一陣了。
我還知道這事是怎麼起頭的。事實上,我打算在週一,也就是12月2日放假休息的。對我們來說,不用工作是件極罕見的事。偏偏就在我要休息的前一個週五日,大約是晚上6點15分的時候,我卻收到DK律師傳來的通知,V & Q的同事當然要等到週一早上才會看到。這麼一來,我的休假日也就跟著泡湯了。打官司,可是很累人的事。這些若是沒有來自圖書業內許多鼓勵的話,這場爭議還有可能會演變的更糟。何況有人在為我們加油。

圖書業內,看到不在自己意料之內的反應?
書市商報刊登的一篇報導就讓我們感到相當訝異:受訪對象正是藍燈書屋律師萊能.德瑞森(Rainer Dresen)。他在專訪中表示,我們該從這場官司爭議中,解讀出自己的看法,看到這,當然就令我們感到愉悅。

那麼,您能瞭解到DK為什麼要採取法律行動?您有什麼好反對的,該社要走法律途徑保護該社的賣座品牌?
真不好意思,這我並不是這麼理解的。為什麼有人要拿我們作為儆惕對象。這也不是說,好比,有人若想從歷史小說《流鶯》抄襲的話,DK就不要去懲處這類貪人便宜之人徒。出版社當然是要處罰這樣的人。至於我們V & Q出版《流鶯最美的漫步道路》標明卻很清楚,這是一本短篇諷喻小說,並不是一部歷史小說。何況,這本小說的封面圖案就已經表達的夠清楚了。若是從看不見出版社(Unsichtbar Verlag)的案例來看(原文連結),我同樣無法理解的是Carlsen出版社的做法,Carlsen要看著看不見出版社的同事把該社出版迷你書的整個系列給撕毀掉,這麼做,為的只是因為看不見出版社的迷你書系列是與Carlsen的Pixi書籍形式,一樣也是10x10公分。

至於聯邦最高法院會在下一回合的審判作出何種判決,這完全是開放的。您若是輸掉這場官司,那您還有何什麼打算?圖書業內有不少觀察人相信,DK在最高法院的判決中也會獲得勝訴。
我們目前是全神專注為上訴準備的過程上,並不會讓自己被捆綁在任何一種假設問題上。許多的事端賴在判決上,是看判決理由怎麼解讀的。從我們看來,最高法院會會依據我們持的論點。

與這上訴過程結局沒關的事:不管這本小說到時會用什麼書名,尤立斯.費雪的這本小說還會出新版嗎?
我們會加印這本小說,用這標題或那標題。這是清楚的事。費雪出的第ㄧ本小說:《我的嗅覺要像自己的貓咪一樣》,在我們這總共印了4,500本;至於《最美的漫步道路》,我們是先從2,000本的印量開始。現在,我們想要加印了。

以上訪問人:凱.木爾雷克(Kai Mühle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