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5

亞馬遜為電子書銷售營收分配利潤

電子書不該賣的這麼的貴

亞馬遜與法國阿歇特出版集團(Hachette)之間因進貨折扣引起爭議後,接著就採取下一個步驟 ─ 訂立亞馬遜市場定位,說明亞馬遜對電子書產品設定的目標,以及為電子書訂出9,99美元的價格策略。亞馬遜下的這步棋,與作者有關:這家線上零售集團對阿歇特的建議是,作者應從電子書銷售分配35%利潤。

自從許多作者經由阿歇特傳達個人意見(前文連結)後,亞馬遜就得要採取說明行動,而這樣的行動在網路上也掀起旗鼓相當的巨浪 ─ 探討電子書價格專文在被閱讀後,亞馬遜圖書團隊就會將此納入進貨折扣爭戰(亞馬遜自行對外發表聲明時,以專題「阿歇特/亞馬遜的商業干擾」表達企業的立場聲明)。表面上,專文所述內容,儘管是跟電子書的價格有關,實際上,亞馬遜的用意是在別處,這大概能用電子書分配利潤的關鍵比例來形容就是,而這就是在朝著作者的方向在移動。

為此,亞馬遜提出三項論點:

* 亞馬遜團隊為電子書價格制訂的中心目標是:電子書的價格要更低。許多電子書把價格訂在14,99美元,甚至有的還標出19,99美元。不過,業者為電子書訂出這種價格,可就訂的沒什麼道理 ─ 因為,電子書一來不會被用戶退回,二來,沒有倉儲管理等的雜支項。「電子書是不可以,而且不該把售價訂的如此的貴」。

* 亞馬遜為電子書訂出的門檻價,是有所依據才訂出9,99美元價格。電子書的訂價要比這售價還高,就實屬不該,例外例子,不在此限(如:專門化的書目)。

* 這說的就是,電子書售價,在市場上的價格彈性,是非常顯著的。付出成本的書目,其電子書售價要是超過9,99美元,能夠售出去的就顯然少得多。這個連帶結果就是,會買電子書的用戶必然也會變得少。

電子書兩種價格的列表比較:

電子書使用戶若以9,99美元價格購買電子書,按照亞馬遜這方面的統計觀察,價格9,99美元電子書的銷售量比起14,99美元還要多出1,74倍。 

亞馬遜在計算電子書價格時,是如此:電子書的售價越低,銷售量與營收額就越高。
電子書售價9,99 美元14,99 美元 
銷售數量174.000100.000
營收進帳1,74 Mio. Dollar 1,49 Mio. Dollar
銷售差異239.000 美元 (9,99 美元價格高出16%)
* 從亞馬遜分析電子書售價的角度來看,採低價策略,對所有通路都有利。亞馬遜團隊對此作出註解:「採取低價策略的電子書,就是在把電子書市場的餅,做大」。電子書用戶付出比較低的價錢(負33%),就能在電子書的銷售營收差異多出 (正16%);電子書作者就能因此就有比較多的進帳,而且,還能將電子書傳達到比較廣泛的用戶群(正74%)─ 電子書,在這種低價策略下,其實,這比較容易登上暢銷書排行榜

* 至於銷售電子書的營收利潤,來自亞馬遜的說法 ─ 在進貨折扣框架下,亞馬遜樂意以30%比佔,用間接表態方式要求分攤50%利潤比佔,來流通電子書。有關這方面的詳細討論,請網友參閱兩篇相關原文連結:一篇是:「若是沒有Kindle閱讀機,根本就不會有電子書業務 」;另一篇是:「電子書的真正行情價為何? 」。

阿歇特付給作者群的價錢太少。對此,亞馬遜的建議是,出版社與作者群最好是對分,剩餘的70%,視情況分成一半。亞馬遜團隊強調,阿歇特目前要作的決定是,要分配多少利潤給作者。無論如何,阿歇特分給作者的錢是太少了。「我們認為,阿歇特今天分給作者利潤的比佔是太過微薄,不過,這不是我們亞馬遜的事。」(„We believe Hachette is sharing too small a portion with the author today, but ultimately that is not our 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