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9

libreka! : 檢驗合資提案中,沒有雜音!

libreka! : 檢驗合資提案中,沒有雜音! 

與物流批發服務商一同進行合資專案,作為libreka!中央電子書數位平台的未來商業模式:德國書商協會專業委員會高層人士對於這次合資提案的意見如何?哪些條件是附著在這次合資提案上? 讓我們從三項層面作觀審。

libreka!成立合資子公司的提案,站在經濟面的考量與協會政策的面向是一致嗎?對於未能參加這次合資提案的物流批發服務商會造成哪些的影響呢?德國出版書商協會分掌書商三大體系的高階決策領導,在該合資提案的後續會議上,為您分別回覆這些問題:

德國實體書局主席亨利.利特米勒 (Heinrich Riethmüller,歐西安德書局(Osiander.de) 

就我們所瞭解,合資企業是讓法律、經濟各自獨立的兩家企業(至少)所共同成立的一家子公司。站在協會實體書商政策面上,對於libreka!與協會個別會員間作緊密結合的提案,主張所有會員在公開機制下的機會平等 ; 一旦彼此合作互信條件成熟,該合資子公司的提案,才能在誠信的基礎上生根發芽,這將有助於協會會員參與市場競爭遊戲時,加強抵禦外來市場競爭者的威脅,這對圖書業的實體書局書商而言,連結書局與物流業間的關係作緊密合作、促進彼此意見交流,實體書商當以優勢作視之。

從經濟角度來看,成立這樣合資子公司的因緣條件明顯變的成熟 ; 書局書商業者不用一而再、再而三的為業界找出適當的合作模式費神。一年前,圖書書局業對物流商提出參與libreka!合資案建議,找出雙方合作的契機。現在出現這樣的合作可行機會。目前所要考量的是仔細評估合作案的執行性、以及評估對書商業者會帶來哪些的競爭優勢 ; 而不是有人又從協會的組織內部製造重新來過的碎碎念。

libreka!是德國圖書業為順應新媒體數位化潮流,在科技戲劇性的變革下所演變出來的時代新產物。在四十年前,協會發行德國流通書目(VLB),先是有了紙本、才是CD-ROM版本,在科技不斷的推陳出新下,又更進一步走到線上直接呈現在大家的眼前。物流商與德國流通書目已和平共處幾十年,隨著德國流通書目科技的更新腳步,在市場競爭機制中,以本身在市場架構所提出的書籍服務功能、讓所有參與圖書市場業者相安共存,也不曾有過像是要以退出協會作為立場反彈的舉動。為什麼要迴避libreka!提出的合作解決提案?(難道……,舉例來說:是因為libreka!已經有能力拿出自己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了嗎?) 然後賭氣式的躲在角落邊,嚷著要退出協會,讓自己跟大家鬧彆扭呢?

德國出版發行人委員會主席:卡爾.彼德.溫特思(Karl-Peter Winters) 

libreka!與圖書物流商合資共同成立一家子公司作為鞏固libreka!擔任中央數位平台地位,不過這只有在透過有限成本的投資提案下,才能讓這個合作案變的有意義 ; 雙方成立合資子公司在市場競爭中,勢必不應受到牽制。站在協會政策立場,這家合資子公司,只有在其他的物流商不是被推擠到門外在一旁觀戰,而讓他們手中握有參與的選擇權,這麼一來,對協會整體政策才算是具有說服力。

參與合資資格標準:具備拿到參與該合資案入場票的評選標準,不應當是如此的硬性規定,好比透過營收成績數字、以及必要的生財工具等,事實上,這把部份圖書物流商都給屏除到門外。我個人對此感到質疑,沒有一套把物流商力量凝結在一起、又缺乏對協會向心力的子公司能否運轉得開來 ; 反觀之,也只有當協會組織架構中,物流商本身的凝聚力要夠強,才不至於對協會整體造成危害,而這個子公司的願景才能真正的得以開展實現。

德國圖書物流業主席:馬提亞斯.漢立奇(Matthias Heinrich),Brockhaus委員會代表

成立合資子公司的可行之道,只有當libreka!與圖書整體業界能從他表現出的營運績效中轉化使用、而不是只是為市場單一參與者謀福利。以我所代表的圖書物流的角度來審觀,libreka!依附在德國流通書目(VLB)「中立立場」的保護翼下不該再獲得所謂的補助津貼,而是讓新成立合資子公司從參與該公司的新股東資源中去謀求經濟獨立、在市場機制中自在運轉。這不該是一件簡單的事。

站在協會政策面的立場,合資子公司的可行性,只有在圖書物流界的多數業者都感到有興趣時,這才會是一條可行之道。不過站在我們Brockhaus企業立場則認為:這項可能性幾乎是零。正如大家已經知道「一條通往生氣勃勃的市場道路上,想讓許多的『廚師』放進一個不斷在變化、調整的合資計劃中,是無法好好的煮出一鍋粥。」

當雙方意見處在進退兩難之際,我們可從參與合資計劃門檻上找出折衷辦法。如果是有意加入物流商家眾多時,就要將「招標」的條件向上提升,參加者的資格在經過篩揀過程後,最後,就只有少數物流服務能為這項合資計劃作出規劃子公司的未來願景、以及符合業界寄望的市場策略。

一項牽涉廣泛層面的合作提案,也有自身的缺點,對於企業進行跨界整合的過程中,勢必也得將非電子書產品業者的知識強項給融入計劃來。參與合作計劃的股東資格,除了企業本身就得具備一套解決電子書通路運轉的能力外,而不是讓人趁此捷徑將企業原本的競爭優勢給接收了過去。

我們作為企業的角度,能夠提出一套自己數位通路的解決方案,因此我們在資格上是屬於從一開始就能躍過股東資格門檻的企業。若是該合資計劃能夠採納我所提出的標準,讓參與股東人數集中在少數的物流商、確實執行libreka!通路政策 ; 這時門檻之外的其他物流商提出抗議,不滿情緒會升高,其實他們內心所擔憂的是來自於,一旦少數有能力的股東,將彼此的企業力量藉此合作案團結起來後,市場競爭力又將增強 ; 偏偏這又與協會政策的立會精神砥觸。

對於能夠順利加入合資計劃的股東們所衍生出來的競爭優勢,導至物流批發書同業中的少數會員向協會發出憤憤不滿情緒,雖然這對協會的信譽感降低。不過類似的例子,我們能從德國出版書商倡議案例、MVB圖書市場與出版服務公司、圖書數位訂單管理服務公司(IMU)、書商帳務管理公司(IBU)、德國流通書目(VLB)的例子中看到,這些為協會全體會員提供組織架構特定功能服務,是由少數業者的合作籌謀下,順應會員需求而建立,為會員提出服務。

不過,我能想像得到的是,這次libreka!的合資提案以招標方式限制股東人數對於協會在會員間的信譽會持續下降。至於,協會有意將物流會員排除在外,另外對外獨立謀求符合具有競爭強度的合資專案作為此案移轉,在我看來是希望渺茫。一項嘗試,如果是在經濟條件因緣成熟下,從方案選擇的變數中,讓我想起兔子瞪著前方的蛇...... ; 在市場公平競爭遊戲中,你我在市場上所熟知的企業,就從有條件的篩選股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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