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6

創作人捍衛著作權的意識抬頭……

丟擲郵件炸彈,不如講道理的好

德國出版書商週刊編輯米歇爾.羅斯勒.葛亨(Michael Roesler-Graichen)在評論中提到:「網路若沒有創作人,訊息能量可能逐漸陷入失序狀態。」

創作人力挺「我們是創作人」期間,他們在社會上的處境絕非是一件輕易的事。他們發出陳請的怒吼,請外界重視智慧財產權,而「自由網絡」上的主角,卻使出虛擬攻擊手段,或乾脆武斷放話:「您和體系不再有何干係!」來回報創作人,在公開社群要如何帶領對話進行,恐嚇、壓制、或是要瓦解著作權概念的言詞就在對話進程中紛紛出籠,所幸,許多人在進行對話時,是以講理的方式在進行溝通;而不是用「郵件炸彈」來攪亂一池子水,把創作人當成批判攻擊的目標靶子,甚至還嗅得出一絲絲仇恨的火藥味,而這,不就是把藝術人與作者變成代罪羔羊的理由,讓人看到著作權力不足的一面;不然,就是被人視成是「評價產業」的遮羞布,而這不就威脅到網絡的自由。

但是,反對「創作人」的憤怒之氣就又更烈:創作人身份,認為這本身是多此一舉,以及把創作人打成是過時的概念,這樣的想法該要消除。女海盜尤麗雅.史朗恩(Julia Schramm)自己就是作者,她堅稱,藝術家只屬於在大千世界裡面所有人的「濾網」。若真是如此,就不會有新靈感進入大千世界,也因此,網內就什麼都沒有。網路上沒有創作人,訊息能量可能逐漸陷入失序狀態。」社會要如何與藝術群體互動往來,從這就能衡量社群自由度的彈性。然而,該如何的詮釋自由呢?是漫無章法?或者,難道這不該是與責任有關?您對別人和別人的藝術創作,可有尊重他們的成果?號稱自己是「解放英雄」,使出極端的手段來詆毀與恐嚇藝術人,這對開放社會而言,這種傷害他人行為是絕不容許姑息。

我仍希望,著作權辯論時,思維得要審慎嚴謹。創作人要如何塑造形象,我不會感到擔憂。創作人在「體系」來去之間,仍是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