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股東沒有天主教式的企業管理學
圍繞在萬象破產的話題紛紛出籠:與萬象有業務往來供應出版社,該如何讓自己因應萬象破產?萬象破產造成的後續結果會為德國圖書商貿控股公司(以下簡稱DBH)與萬象其它夥伴帶來威脅嗎?天主教會本身必須以股東身分來涉入萬象破產?林林總總的這些問題,德國出版書商週刊請教企業重組專業律師安德烈亞斯.摩仁康普(Andreas Möhlenkamp)來向大家解說。
與萬象集團有業務往來的供應商,至遲要在何時,要對萬象旗下所有連鎖商店無法兌現的應收帳款提出登記?
這些供應商目前還無法登記應收帳款。唯有萬象在展開破產程序後,這些供應業者才會開始登記。萬象出版社於2014年1月10日向法院登記破產程序申請。直到破產程序啟動,這通常需要長達三個月。在這之前,萬象是處在破產程序的過渡階段。在這期間,萬象企業是處在被審查,受保護,有行使付款流通權力。強制萬象還債辦法是被禁止的。萬象在www.insolvenzbekanntmachungen.de網址對外公告破產登記,才會展開後來的破產決議,這還包括要求所有的相關債權人對萬象求取應收帳款,而這得是在一定期限內完成登記。萬象破產程序一經啟動,這個登記期限介於兩週到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之間,不論破產啟動決議與否都不會影響這個登記。也就是說,萬象供應商必須注意到,最遲要在萬象破產程序啟動後的那個星期,把對萬象的應收帳款在破產律師處的表格處登記。
介於萬象與其商業夥伴,和萬象參股方(DBH, Bücher.de, Pubbles, Tolino-Allianz)之間,會因為缺乏資金流向,而威脅到萬象破產後續進展;還是這能從萬象債務人自身提出的擔保聲明,或企業全體信貸(或萬象股東支付)來化解?
萬象破產後續進展,這對所有的企業都是可想而知的事,只要企業本身的商業模式或企業的償付能力,是與萬象破產有後續依附關係,而這是萬象出版社能夠支付得起。這特別對那些沒有提出擔保抵押的供應商是如此。不過對於合法的自行參股,以及萬象集團的合營企業體也會因為母集團破產而受到波及。人們稱這是“多米諾骨牌效應”的形象表現。不過萬象集團並不會有自動自發式的破產後續進展。每一家企業在萬象集團破產時,就會站在企業本身立場,就因如此,這時就會視個別企業體在與萬象出版社之間往來時的密集程度。這時個別企業就會把視角看到企業商業模式的整體性,亦或要在具體成果上與萬象出版社有所交流。每一位企業主管必須自行評估出,是否要與別家企業建構出具體業務,亦或是否還要繼續把企業業務放在萬象出版社上。日前,天主主教決議撥款協助萬象的新聞才剛落幕,不論是從教會股東提出的擔保,權力與義務聲明,亦或從教會股東支付來看,都能看出這是一件相當不尋常的新聞。
萬象提出破產申請,這對天主教會會帶來哪些後果。這對萬象股東天主教區,也就是德國天主主教區協會(VDD),以及柏林士兵福委會會造成什麼特別義務?天主教會組織之間談判時,是什麼東西在限制談判的遊戲空間?
就從對萬象破產在經濟上帶來的後續結果,以及就企業形象受損之間來作出分辨。參與的萬象出版社在萬象破產後,就沒有價值了。天主主教區與萬象的別位股東以其所出的資本為擔保。並沒有還要去加上什麼後續義務。不過,大眾對天主教會施加很大壓力。萬象在歷經過多場挫折辯論後,就是媒體報導後續的壞消息。從另一方面來看,天主教會本身也無法避免得了媒體面貌上的變遷。天主教會並沒有天主教式的企業管理學,而這就是談判遊戲空間的一種界限。於是天主教會對其持有企業就業員工要擔起的是一種特別責任,對他人要起一種模範作用。然而天主主教對萬象出手救援也僅有這麼一次。一家出版社在談判時該有優先權嗎?天主教另外還管轄許多機構,以及天主教會持有的社會企業對談判也會抱著合理期待。而這就是談判遊戲空間的另外一種界限。以中期時程來看,這也就是天主教持有企業在管理企業運作,之所以要從整體面來作出全盤考量。除此之外,我在此還要提到一事,舉凡對自身有所要求的機構,在對外談判時,要比一般機構還更要遵守倫理道德規範。
以上提問人:米歇爾.羅斯勒.葛亨(Michael Roesler-Graichen)
安德烈亞斯.摩仁康普(Andreas Möhlenkamp)是解決企業危機與提出企業重組專業建議的律師。並且是位在杜賽道夫Andres企業重組事務所擔任共同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