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7

專訪:克里思提安.思龐安 ── 谷歌圖書和解方案的出路

著作權裡有顆叫人吃不下肚的果核 

法官陳卓光(Denny Chin)駁回谷歌圖書搜尋和解案,他在法律判決書內清楚寫著:著作權是財產法權項的一類;在著作權所有人沒有授權下,任誰都休想動它一根寒毛。德國出版書商協會專訪協會專屬律師克里思提安.思龐安 (Christian Sprang) ,請他對著作權所有人與和解案代表,在數位化著作的未來使用與絕版著作的使用維護上,發表看法。

葛亨:法院駁回谷歌圖書和解案,這對著作權所有人有何種意義 ── 以及對德國著作權所有人的影響為何?
思龐安:法官陳卓光這次判決可避免發生下面情形:未事前徵得著作權所有人授權,就擅自使用谷歌保護的數位內容 ── 換句話說,在未來這只有透過「選擇名單」模式(Opt-in-Modell)作出釐清。還有,這與發生地點沒有直接了當關係。當然,沒有人能夠禁止谷歌繼續執行圖書掃描行動 ── 不過,谷歌集團可得要自行評估,只要有人利用谷歌掃描後的數位檔案進行複製;或是,使用在商業用途上時,有人向法院提告會帶來什麼後果。不過,若發生這種事,對谷歌來說,這絕非可等閒視之:谷歌企業在履行美國大型圖書館藏書數位化服務,雙方簽署合約案所附帶之義務;現在這個問題關鍵在,谷歌為圖書館進行圖書數位化,是否只是跟顧慮圖書館書籍藏書保存安全性的問題有關;還是這些數位資料還會衍生出使用智慧財產的後續問題。

葛亨:如果谷歌還是將書籍數位檔擅自使用時;這,會發生什麼後果?
思龐安:這麼一來,就無疑是對著作權造成傷害的作案事實 ── 這就像是陳卓光法官下的結論:「膽大包天,明目張膽幹壞事(複製)!」

葛亨:引用文章其中一段短文,即書籍「片段」內容;這在幾年前,指控谷歌掃描書籍數位化行動時,曾經扮演過一定角色,現在這個角色還在嗎?
思龐安:不復存在。現在幾乎沒有人會再嚴肅認真看待這事;現在問題的全部焦點,已移轉到電子書行銷上;這,顯然是重要得多。就電子書行銷問題來看,谷歌祭出Google Editions,來與電子書的競爭對手亞馬遜、蘋果一較高下。輕視著作權,這對美國本土來說,今後不再行得通。

葛亨:谷歌圖書和解方案相關代表,還有意繼續法律訴訟程序?
思龐安:如果圖書數位化沒有其它特別理由的話,谷歌很可能也別無其它選擇!不過,美國出版發行人協會(AAP)、以及美國非營利作家工會(Authors Guild) 對於澄清法律疑慮所付出的官司代價也是感到相當好奇,特別是對高昂的律師費與官司費用。陳卓光法官預計在四月二十五日召開下回進度會議,在此之前,他要求參與協商代表預先就爭議點提出新協議內容。至於圖書和解案,若是架構在「選擇名單」條件下,是否還能發揮一定的作用,這得先擱置一邊。在谷歌掃描的書籍中,有好幾百萬冊的圖書已年代久遠,如果是套用「選擇名單」的選擇條件上,是否還能發揮出高效率的表決比例;對此,我們不該存有幻想吧!

葛亨:有沒有一個讓人能這種進退兩難困局中,另外找出一條解決之路;一方面,儘可能提供許多絕版書在線上供人使用;另一方面,又不至於侵犯到現有智慧財產權?
思龐安:文字評價團體根據事實情況提出對策,透過代理登記合約機制,讓絕版書數位化後能繼續延伸出版生命。絕版書在1965年12月31日前出版,且在目前並無任何載體形式出版流通。符合這條件的出版例子,文字評價團體在非以商業目地為前提下 ── 以計劃中德國數位圖書館之名 ── 進行版權登記、以及將版權金按分配比例交予書目相關之作者與出版社。這麼一來,絕版書作品使用權力的登記資料,還能隨著版權金之收回、結清更新後,隨時啟動更新後的絕版書目使用控管登記機制。如果德國法律立法機構配合運作的話,這個實施辦法就能擴及到德國在1966年以前出版之所有書籍,並且是目前市面上已經絕版的書。所有在1966年以後出版、或著還在市面上流通之書籍,仍舊必須得徵求著作權所有人的授權同意。

葛亨:法院駁回谷歌圖書和解案的意味上,難道基本上不是針對谷歌商業模式而來?
思龐安:谷歌一定會自我評估,如果「選擇名單」機制一旦移轉後,進行大量圖書掃描是否還值得成本?就收益觀點上,這可能會呈現戲劇性下滑。

葛亨:難道美國立法機構不會積極行動?
思龐安:美國司法部已開始展開談判調查,並也在2006年、2008年的時候,針對孤兒作品衍生出的智財問題,從法律條文上著手立法。孤兒作品在美國之所以實施效果不彰,主要理由還得歸因美國沒不像德國、與其它歐盟國家一般,擁有功能健全的版權評價機構作有效運作、與貫徹實施之機構。

葛亨:陳卓光法官有沒有將他的判決寫在判決書內?
思龐安:作者與出版發行人視這項判決有「真金」光環,這是因為陳卓光法官在判決書中明白表示:著作權裡有顆叫人吃不下肚的果核;智慧財是財產法中的一類,在這背後有網路團體(Internetgemeinde)的要求選擇權力,讓所有內容成為可使用之資訊,而成為直接資訊;要不就乾脆收回。

葛亨:不過,難道出版社沒有一個最起碼的道德約束,儘可能在線上讓許多內容的使用極大化?
思龐安:你說的都對;不過,這簡直也就是,相信魔兵傳奇卡通的幻想會真實的發生!在線上,市場長期對重要內容有一定需求;卻又無法在商業運轉途徑上購買得到。根據目前的調查數據顯示,每五本無版權的一般公共孤兒作品中,在經過數位化提供世界使用後,卻是連一次的使用紀錄都沒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