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30

書店業者向亞馬遜看齊,學到了什麼?

向亞馬遜看齊,就是向勝利學習

德國出版書商週刊編輯米歇爾.羅斯勒.葛亨 (Michael Roesler-Graichen) 認為:「把圖書貿易業務切割成實體零售與線上圖書,這樣的劃分是越來越不合時宜。」獨立圖書業者採摘電子書首次銷售果子。

紙本書,從過去舊時代演進到當前的數位時代,有人將這兩個時代劃分來看,有時候,就是白費力氣。不僅如此,將實體零售買賣與線上圖書業務切割成兩大塊大餅來看,也是越顯不合時宜。業界不再像過去一般,認同這樣的劃分。短短幾年,我們交易圖書時,特別是電子書業務只與線上書商往來,也就是說,與純網路零售業者,以及那些在零售店內的主要業務(還是)放在實體書籍業務的店家。書店人員也會透過網路商店行銷書目,因為這很快就會成為書店業的行規,那麼,這問題就出在,從事書店業務的人會不會把電子書納入零售店內遲早過時的銷售範圍內。獨立書店人員透過網路行銷電子書,從這段期間以來的銷售經驗上得知他們付出了努力,值得。就算幾乎還沒聽到有人因此致富,不過,從整體銷售表現來看,電子書市佔比例是不斷在持續成長。

一家開發電子書業務的書店業者抱持怎麼栽就得什麼果,以及那些跟在這話背後的消沈業者:「反正都是跟亞馬遜買東西嘛」── 不然就是對電子書採取防衛態度的業者,他們就能從電子書不斷持續成長的發展走向看到最好證明。順帶一提亞馬遜:與其一個人讓自己罵翻這家線上巨獸,反倒不如儘可能從他身上學習成功之道,亞馬遜能夠在顧客還不怎麼進入狀況下就提出附帶的親切服務,也就是「一點就通」建議。把一部閱讀機放到一位顧客手上,然後解釋 ── 怎麼說來,對顧客提出正確建議,就算得花費大筆影片開銷,對這位線上網咖來說,不算什麼。不過,若是要讓自己在市場上經得起競爭,先決條件就是要到位:從事圖書生意,亞馬遜就得提供具有設計吸引力的優質閱讀機,在可靠的網路商店裡安置強力搜尋馬達,以及一套按照時間演進的資訊管理。並非每一位書店人員都能憑靠一己之力來完成這一切,於是,物流業者與電子書通路商在這裡就有用武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