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 ── 言語嚇阻的邏輯
Megaupload分享空間平台在遭受司法查封關閉了以後,著作權人、著作評價人、使用戶與其是讓自己困在墳墓裡打一場舌戰,到不如從社會基礎上,就從經濟可接受的著作權法規上,來達成彼此諒解的共識。德國出版書商週刊編輯米歇爾.羅斯勒.葛亨(Michael Roesler-Graichen)提出他的評論:
Megaupload分享空間平台在遭受司法查封關閉了以後,著作權人、著作評價人、使用戶與其是讓自己困在墳墓裡打一場舌戰,到不如從社會基礎上,就從經濟可接受的著作權法規上,來達成彼此諒解的共識。德國出版書商週刊編輯米歇爾.羅斯勒.葛亨(Michael Roesler-Graichen)提出他的評論:
有一天,無形財產權可能會 ── 因為在數位資訊與物流網絡上發現到非物質內容 ── 而蒸發不見的這種想法,著作權的精神之父,可不會任憑Megaupload作這樣的白日夢。您若是來到部落格、論壇、或是政黨集會(而非只是盜版網站),您就會發現,在那裡面沒有被當成是「所謂的」智慧財產的麻煩在。(人們早把「精神之父」給免職了)
然而,這家素有「內容黑手黨」(O-Ton 海盜黨)之稱的數位平台,公然高調進行侵權下載的違法行為,現在若是所有查封該站侵權的重擊行動到了位,接下來,您得作出合法區別的判斷就會減少。侵犯著作權的人,通常不會是生產與評價內容的人(只要他是在法律權限的範圍內)。這就好比,您只要看到蒼蠅分解動物有機體的地方,這就像是從寄主動物到寄生蟲的生物郵票上面,蓋上郵戳印記一般。還有,這兩者絕然不同的地方在哪兒呢?若是幹非法侵權勾當的按鍵下載主機,就該把著作權人的人生果汁,當成是自己創作的靈感來源嗎?
就角色互換的言詞嚇阻邏輯來看,每個人都喜歡自己藉此來嚇阻對方一番,問題是在授權,是誰利用這一切,在墳墓裡打一場「巧言」之役?難道這不該是雙方要坐下來,就經濟可接受的著作權法規上,來研擬出在社會上共生商業模式的思考時機?有如化石般的出版界,從業內發出來的空洞言論中,如果不是從音樂產業所歷經過的歷史浩劫來學習到經驗的話,現在難道不該就此停止繼續對著作人造成傷害嗎?要不,就是從內容遠遠凌駕在出版社之上的內容海盜這邊,來腰斬著作權人?從紙本書過渡到電子書的這段過程,這與CD轉渡到MP3供人下載的規則不同。參與辯論舌戰時,就在「著作權」這三個吸睛字眼在向大家拋出媚眼時,從舌戰人為其「寬衣解帶」的反應來看,那麼,從紙本書跨渡到電子書過程的辯論賽,這可就更加的精彩萬分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