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續上文,Libri決定從自家書目資料庫中,將引用自報章雜誌書評內容刪除,德國圖書業對物流大盤業者的這項決定議論紛紛。德國出版書商協會有意在「圖書出版社與新聞出版社之間良好關係」的思維架構下,與報社出版社尋求出一條溝通管道。
四月初,Libri發送給圖書出版社的一封通知信內寫到,Libri引用自法蘭克福匯報(FAZ)與南德報(SZ)的書評文章,會自Libri書目資料庫內刪除。在過去兩週以來,圖書業內出現首次回應,S. Fischer出版社溝通部主管,馬爾汀.史琵勒斯(Martin Spieles)指出:「Libri.de作出這項的決定,從出版社的角度來看時,這個意義就相當於大筆開銷支出,我們傳送給線上書店的訊息內容,現在得要全面進行檢視,並得在許多地方作出調整。」這麼一來,這就對線上業者形成一種壓力,況且他們「根來就不願看到這樣」。該公關主管認為:「報紙編輯團隊與圖書出版社之間,多年下來一直運作順暢 ── 在工作配合中,也包括從評論文章中摘錄出文段。」
萬象出版集團(Weltbild) 負責企業溝通部的主管伊娃.葛羅金斯基(Eva Großkinsky)也抱持類似的看法:「我們把摘錄出的文段置入書籍相關欄位,凡是與這項機制相關的所有參與人,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就是這麼在運作,這已是被接受的工作實務。」
線上業者Thalia.de的看法就不同,他們就不會從報刊評論文章中引用外部文章,該企業公關發言人米爾洋.貝樂(Mirjam Berle)指出:「這個裡由很簡單 ── 我們那時在公司內找不到。」至於她個人的看法是,她在公司內部有足夠的同仁具有解讀書籍的判斷能力。而出版發行人馬堤亞斯.屋默 (Matthias Ulmer)提出報告,他的出版社不會再從大眾媒體廣告引用評論文章 ──「除非,我們獲得書評著作權人的同意。」
引用他人評論觀點時,使用人得要小心謹慎
德國出版書商協會法務部門卡塔琳娜.溫特(Katharina Winter)說明:「從評論文章中摘錄片段內容,這帶有廣告宣傳的用意在,有關的探討聲浪並非是到了現在才有。」自從Libir發給圖書出版社通知之後,才又有了這方面的最新討論。外界常常提起珍珠潛水夫(Perlentaucher)的決定,不過引用他人書評的探討聲浪,並非是從那裡才引起。這位律師說,「在法律評價上,顯然對新聞公關出版社有利,若是把這層考量移開,站在協會立場上,我們瞭解這對出版社與圖書業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所以,德國出版書商協會才會在基於「介於圖書出版社與新聞出版社之間良好關係」的思維架構下,與新聞出版社尋求出一條溝通談話的管道。法蘭克福匯報(FAZ)溝通部門主管安德烈亞斯.塔茲(Andreas Tazi)證實了這項談話,和圖書出版社找出一條授權機制,「站在法律的基礎上,摘錄評論文章中的文段,用在廣告宣傳的商業用途上」,這是一件「好事」。
對此,卡塔琳娜.溫特律師還強調,從評論書籍文章中摘錄其中文段,在帶有商業性質時,這就不是引文,而是在為該書作宣傳 ── 這裡並沒有「引文條文」。這個問題就常常出在,摘錄出來的文段,是不是引用來自於一本具有著作權保護的語言著作。在這裡,從具有著作權保護書籍的文章中,摘錄文段時,這也得要小心的使用。她建議,在引用他人評論文章時,這得先要徵求出版社的同意,若是有這種情況發生時,站在著作權法的觀點上,這是要付出使用版權費 ── 或者,就不要引用該評論文章的觀點。此外,她對實體圖書業者也作出建議,將個人發表的評論文章、或評論摘要,這得對外作出銷售建議說明。